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0403执保199号
申请人长治市元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石某某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申请查封被申请人石某某名下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故县东街某商务办公楼价值300万元的房产。经本院立案执行,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石某某名下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故县东街某商务办公楼(6层),查封价值以300万元为限,查封期限自2021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5日。至此,申请人长治市元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0403执保199号案件已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O二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