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强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华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神州某某新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京0114民初4152号 原告:内蒙古华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成***大街崎林北辰C座五层。 法定代表人:**。 被告:北京神州**新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9号院2号楼5层525。 法定代表人:***。 原告内蒙古华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神州**新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内蒙古华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内蒙古华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内蒙古华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