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蓝海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蓝海建设有限公司、青岛润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203执247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山东蓝海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星河路以北。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青岛润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在青岛市市**宁夏路****楼****。组织机构代码05305867-9。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84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户籍在山东省即墨区。
申请执行人山东蓝海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润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19)鲁0203民初2065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7月18日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执行内容及执行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执行人山东蓝海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19)鲁0203民初206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