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海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日照市海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升商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1626执271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日照市海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莒县城阳街道南关社区刘家菜园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22742443991XN。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升商城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邹平市黄山三路中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6727546098X。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日照市海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升商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鲁1626执271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