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华隆石材有限公司

莱州市华隆石材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陕0112执7317号
莱州市华隆石材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莱州市华隆石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莱州市华隆石材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0)陕0112民初12568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10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2072170.61元。执行中,本院已执行回案款2072170.61元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费22699元被执行人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12民初12568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