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云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巫德询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川1322执1165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生于1956年4月10日,住四川省营山县。
被执行人:巫德询,男,汉族,生于1951年12月17日,住四川省仪陇县。
被执行人:黄海东,男,汉族,生于1987年5月16日,住四川省仪陇县。
被执行人:四川云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建华,系该公司负责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巫德询、黄海东、四川云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1年8月9日向本院提交了书面申请,申请撤回本案的申请。本院认为其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营山县人民法院(2021)川1322执116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任颖涛
审判员  易 军
审判员  刘永忠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  李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