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华联装璜广告有限公司

扬州市华联装璜广告有限公司与江苏省金威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质权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6)苏10执332号
扬州市华联装璜广告有限公司、江苏省金威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扬州市华联装璜广告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省金威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股权质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对被执行人江苏省金威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份(已质押给扬州市华联装璜广告有限公司)予以司法拍卖。案外人高邮富鼎有机农业有限公司以3010万元竞得上述股份。本院扣除执行费114812元后,已于2017年4月28日将余款2998.5188万元给付申请执行人。至此,本院作出的(2015)扬商初字第0004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