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西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2)东民初字第1560号
原告***,男,1958年6月16日出生,汉族,住东阿县陈集乡前堂村***号。
被告***,男,42岁,汉族,住东阿县陈集乡前堂村。
被告东阿县西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住所地:东阿县铜城办事处西关村
原告***与被告***、东阿县西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提供相应担保,要求依法查封被告***所有的鲁P6Y1**比亚迪轿车一辆。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依法查封被告***所有的鲁P6Y1**比亚迪轿车一辆。查封期间未经准许,不得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五日内向本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陪审员***
陪审员***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