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天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被执行人黑河市天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黑1102执432号
申请执行人:***,女性,1975年3月5日出生。
被执行人:黑河市天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黑河市天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我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黑1102执43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于祥
审判员付海林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