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苏1084执248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68年4月25日出生,汉族,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人,住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经济开发区。 被执行人:***,男,1964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安徽省合肥市人,住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 被执行人:扬州广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关于执行***与***、扬州广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扬州广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有坐落于高邮市X幢x室、坐落于高邮市x、坐落于高邮市苏中农贸城****、坐落于高邮市邮兴路x、坐落于高邮市邮兴路**楼x、坐落于高邮市邮兴路(苏中农贸城x、坐落于高邮市**、坐落于高邮市****,申请人申请暂不处置并同意终结执行。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高邮市人民法院(2019)苏1084民初608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吴   磊 审 判 员 郭 兆 斌 审 判 员 张 玉 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见习刘明睿 书 记 员 仇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