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川0681民初480号
原告四川腾防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道万春路252号附110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柳文彬,北京汇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四川中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电信街109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四川中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四川和***事务所律师。
原告四川腾防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中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8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李 斌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彭 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