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宏海绿能有限公司

蝒岛宏海幕墙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283执2116号 申请人:青岛宏海幕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975326605。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寨子山路919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104761074G。住所地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幸福道16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青岛宏海幕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283民初457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5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2981247.67元,本院于2022年5月10日立案执行。 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债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规定,裁定如下: 一、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283民初457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的债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二、本案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  于 昊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