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812执恢165号
昆明三兴温室工程有限公司、广元市朝天区菜根香蔬菜专业合作社:
申请执行人昆明三兴温室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元市朝天区菜根香蔬菜专业合作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7109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5466.00元,其中,执行款300000.00元,执行费5466.00元,未执行到位的71096.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院已于2020年12月16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昆明三兴温室工程有限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昆明三兴温室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2018)川08民终120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