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世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昭通中人传媒有限公司、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云0602民初7041号 原告:昭通中人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00397059456N),住所地: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二环西路***苑29幢402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云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594558043M),住所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洛阳街道办事处春漫大道80号云南海归创业园1幢355-17号。 法定代表人:李朝坤,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昭通市昭阳区第四小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101G83609757Y),住所地: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德育街48号。 负责人:***,校长。 委托代理人:***,系昭通市昭阳区第四小学职工(一般授权)。 本院在审理原告昭通中人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昭通市昭阳区第四小学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昭通中人传媒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昭通中人传媒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669.32元,由原告昭通中人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马 蓉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