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万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府谷县某某建材有限公司、榆林市万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822执226号
府谷县**建材有限公司、榆林市万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府谷县**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榆林市万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7日作出的(2021)陕0822民初301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府谷县**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2年2月16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扣划了被执行人榆林市万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高新区支行账户内存款48470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文化路支行账户内2320920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文化路支行账户内存款40850元,上述共计扣划2410240元。2022年3月22日被执行人府谷县**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出具书面履行完毕证明,申请执行人府谷县**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榆林市万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榆林市万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须向申请执行人府谷县**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382087.5元,案件受理费12968元,保全费5000元,逾期履行利息213990元。和解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榆林市万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将逾期履行的利息213990元已经私下支付,同时另外支付货款16036.5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直接从上述款项中扣除。现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822执226号案件已经执行完毕,于2022年3月22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