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冀0602执592号
申请执行人保定天威今三橡胶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鲁岗路**。组织机构代码75402735-7。
法定代表人张喜乐,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西安高压隔离开关厂,住,住所地西安市科技路**凯丽大厦**织机构代码62813674-7。
法定代表人王江志,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保定天威今三橡胶工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高压隔离开关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新民初字215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保定天威今三橡胶工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委托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2)项,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5)新民初字215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曹兆辉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书记员 梁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