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神舟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神舟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甘0921执6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神舟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鸳鸯街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214385007046
法定代表人:丁生文
被执行人:***扶贫开发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王鸿国,系该单位主任。
本院在执行***神舟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人民法院(2020)甘0921执6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生波
审判员  胡少卿
审判员  田志贤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徐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