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芒市江东建筑有限公司

德宏芒市江东建筑有限公司、芒市大智置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案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云3103执保3号
德宏芒市江东建筑有限公司、芒市大智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德宏芒市江东建筑有限公司与芒市大智置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云3103民初262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1、预查封被申请人芒市大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德宏印象二期XX号房屋,面积为244.47m2;查封价值以2933640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二年;2、冻结被申请人芒市大智置业有限公司开户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勐焕支行账号25×××31内的资金,冻结金额以1097969元为限。冻结期限至2022年1月7日止。经执行,裁定中第一项内容已执行完毕;第二项,冻结被申请人芒市大智置业有限公司开户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勐焕支行账号25×××31内的资金,冻结金额以1097969元为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勐焕支行反馈25×××31账户已于2020年5月7日销户,无法实施冻结。
现该案已部份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