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甘0271执1773号
申请执行人:***,女,1967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住嘉峪关市。
被执行人:嘉峪关宏业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190号。统一社会代码:916202007677110359。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嘉峪关宏业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经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撤回执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2020)甘0271执177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朵**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