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龙井天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被保全人吉林省天下参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2401执保446号
申请保全人龙井天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省天下参业发展有限公司、延边龙井市翰王山林下种植有限公司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保全人延边龙井市翰王山林下种植有限公司在银行账户中的存款以及扣押人参。本院依据(2022)吉2401财保142号民事裁定书实施保全措施,申请人提供保单保函作为担保,因未查询到足额财产,致使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规定,本案按部分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