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海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等人申请执行锡林郭勒盟海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内2501执600号等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71年03月02日出生,汉族,务工,现住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税务旧小区三单元三楼西户。
申请执行人:***,男,1968年05月28日出生,汉族,务工,现住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黎明广场E座8单元5楼北。
申请执行人:**,男,1992年09月20日出生,汉族,务工,现住二连浩特市花园小区3号楼1单元3层东户。
申请执行人:***,男,1953年03月10日出生,汉族,务工,现住二连浩特市景典小区B号楼3单元4楼西户。
申请执行人:**,男,1996年04月02日出生,汉族,务工,现住二连浩特市流连旺返B2号楼4单元5楼西户。
申请执行人:***,男,1948年01月20日出生,汉族,务工,现住内蒙古察右前旗玫瑰营镇号沟村一村82户。
申请执行人:***,男,1965年01月27日出生,汉族,务工,现住内蒙古二连浩特市盛鑫家园7号楼3单元6楼东户。
被执行人:锡林郭勒盟海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查干街北侧。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2019)内25民终1179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11月08日向被执行人锡林郭勒盟海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锡林郭勒盟海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查明被执行人锡林郭勒盟海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账户内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锡林郭勒盟海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账户内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聂彦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