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威远县文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威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与四川省威远县文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追缴诉讼费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1024执1266号
威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四川省威远县文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威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与四川省威远县文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追缴诉讼费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3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80.00元,其中,本金930.00元,执行费50.00元。至此,威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威民初字第420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