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德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青岛华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华德仪表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责任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213执87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华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红岛经济区河套街道小涧西社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561159492N。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系青岛华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青岛华德仪表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四方区舞阳路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2646189399。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嵘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娉娉,***嵘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执行人青岛华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华德仪表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责任纠纷一案于2019年10月21日审结,该案(2017)鲁0213民初1467号民事判决书、(2019)鲁02民终390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青岛华德仪表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请人青岛华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案款2553783.00元,执行费28475.0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鉴于以上,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柳 林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