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安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与依安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黑0223执887号
申请执行人:依安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02234140***XXXX,所在地黑龙江省依安县。
被执行人:依安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223746983XXXX,所在地黑龙江省依安县。
申请执行人依安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与被执行人依安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2018)黑0223民初149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依安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于2018年9月4日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依安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2018)黑0223民初149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武铁军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