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元禾大千艺术品有限公司

重庆元禾大千艺术品有限公司、舟山恺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902执795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元禾大千艺术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舟山恺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重庆元禾大千艺术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舟山恺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4)浙0902民初40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重庆元禾大千艺术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4年5月9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舟山恺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4)浙0902执795号案件执行完毕。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