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徽县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甘0982执1432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敦煌市。 被执行人:徽县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陇南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与徽县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甘0982民特63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8月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金额13139元,本院以(2022)甘0982执1432号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2)甘0982执143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