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都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淄某某消防器材商贸有限公司、山东都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306执保240号 申请人:淄***消防器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南石西部工业园内(济青高速公路以北、***以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068719126J。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都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6号东楼32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7526797811。 法定代表人:都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淄博鲁商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新华大道***村段路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MA3FCRA41Q。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经理。 申请人淄***消防器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都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淄博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25日作出(2022)鲁0306财保9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山东都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淄博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170000.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都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淄博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170000.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