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19)鲁05执605号
方圆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康博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东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东仲字第549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方圆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日立案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方圆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8日与被执行人山东康博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山东康博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所欠案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东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东仲字第549号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吕彦松
审判员 张庆彬
审判员 杨敬栓
书记员 袁 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