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案件移送函
(2019)浙0108民初3134号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无锡市赛博旅游文创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城(上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好好生活(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被告提起管辖权异议,本院裁定移送贵院审理,现该裁定已生效,故本案应移送至贵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贵院,请查收。
烦请告知贵院开户银行名称、帐号,以便汇付案件受理费。另经原告申请,本院冻结了被告杭州***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城(上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好好生活(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如需解冻,请一并联系。
本院联系人:***,电话:0571-8653****
***,电话:0571-8653****
附:(2019)浙0108民初3134号案件卷宗叁卷。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