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华业净化机电装饰有限公司与广东力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0)粤1972民初12569号 原告:广东华业净化机电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6R。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广东力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广东省东莞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7B。 法定代表人:**1。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原告广东华业净化机电装饰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力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2日受理,依法由***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广东华业净化机电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力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广东力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广东华业净化机电装饰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1100000元; 二、原、被告双方同意,被告广东力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前向原告广东华业净化机电装饰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100000元;如被告广东力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原告广东华业净化机电装饰有限公司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原告广东华业净化机电装饰有限公司放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四、本案减半收取的受理费人民币7498.5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人民币12498.5元,全部由被告广东力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上述诉讼费用已由原告预付,被告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12498.5元迳付给原告广东华业净化机电装饰有限公司。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页无正文)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