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冀1102执保753号
申请执行人衡水通广塔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西安航新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泾河工业园北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衡水通广塔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西安航新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8)冀1102民初2667号民事裁定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查封。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8)冀1102执保75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