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恒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市恒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东宝印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4执350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常州市恒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东宝印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常州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4月10日作出的2020常仲裁字第0484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被执行人江苏东宝印染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了本案执行费。至此,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