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苏0591执1986号之一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苏州市顺通开关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市鼎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申请执行人自愿向本院提出撤销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系其真实意思的表示,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苏0591执198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杨俊
审判员 牛军
审判员 陈谚
书记员 高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