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川正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川正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冀04执575号

四川省川正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邯郸市市政工程公司:

四川省川正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与邯郸市市政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绵阳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7)绵仲裁字第0659号裁决书确定的执行内容,被执行人已按照双方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四川省川正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结案。本院依法对本案作出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如不服本通知,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六十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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