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宏瑞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高台县宏瑞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高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0724执652号
***、高台县宏瑞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与高台县宏瑞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115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51153元,其中,50000元已支付***,剩余201153元因第三人朱明彦与***存在(2018)甘0724执1197号案件确定的债权。第三人朱明彦申请在(2018)甘0724执1197号案件中自愿扣除201153元用于抵顶本案(2022)甘0724执652号案件案件款201153元。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高台县宏瑞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上述抵顶方案。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甘0724民初135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