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凯达路桥有限公司

大庆市厚载经贸有限公司、榆林市凯达路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黑0605财保5号
申请人:大庆市厚载经贸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铁人园区微企创业孵化中心(原人大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法定代表人:孙远胜,职务经理。
被申请人:榆林市凯达路桥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锦园小区8号楼2单元601室。
法定代表人:张驰,职务经理。
申请人大庆市厚载经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榆林市凯达路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3月4日向本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于2021年3月5日撤回财产保全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人撤回财产保全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大庆市厚载经贸有限公司撤回财产保全申请。
审判员  荆亚坤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  郭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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