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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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3)浙0402执1190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博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博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至此,平湖市人民法院(2022)浙0482民初3748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法律义务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执行的(2023)浙0402执1190号案件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