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荣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武功县中融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431执533号 申请执行人武功县中融混凝土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陕西荣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武功县中融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荣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的执行依据是(2022)陕0431民初1083号民事调解书,由被执行人陕西荣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武功县中融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595600元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陕西荣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武功县中融混凝土有限公司履行完全部案件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陕西荣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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