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星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星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孟州市某某*村村民委员会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豫0883执83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省三星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孟州市*****村村民委员会,***。 本院在执行本案中,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不动产、有价证卷等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因被执行人现没有可供执行处置的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原魁星 审判员  ***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书记员  韩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