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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与北京市波司登贸易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2民初21082号 原告:***,男,1981年6月23日出生,汉族,山东省乐陵市花园镇***农民。 被告:***,男,1987年11月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乐陵市。 被告:****(北京)装饰装修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河北纵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成安县政府大街西延路南。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北京市波司登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2号楼12层1201-1。 法定代表人:***,经理。 原告***诉被告***、****(北京)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河北纵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波司登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7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6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在诉讼过程中,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并无不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郑 艺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