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某某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2)内2222民初1074号 原告:内蒙古中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中旗百吉纳新区。 法定代表人:***,职务: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内蒙古鑫鑫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男,1981年11月29日出生,蒙古族,科右中旗人,农民,现住内蒙古自治区。 原告内蒙古中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7日立案后,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欠原告内蒙古中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欠款4410元,此款于2022年12月1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完毕。 二、原告内蒙古中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00元,由被告***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起生效。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