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东升铝合金制品有限公司

宿迁市顺泰玻璃有限公司、苏州市东升铝合金制品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311执保53号
高新区法庭:
你庭于2022年1月13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宿迁市顺泰玻璃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苏州市东升铝合金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2年1月17日对被申请人苏州市东升铝合金制品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6万元进行冻结,冻结期间为一年。实际冻结金额为16万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