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与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黑0109民初1045号之一
原告:***,女,1957年7月27日生,汉族,住哈尔滨市道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关静慧,黑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松北区万宝镇化家村化家屯。
法定代表人:梁晓东,职务,经理。
被告:***,男,1959年8月8日生,汉族,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林口县,现羁押于哈尔滨市第一看守所。
原告***诉被告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6日立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与(2020)黑0109民初1046号***诉被告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系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本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并入本院(2020)黑0109民初1046号案件审理。
审判员  刘锐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祝晗旭
书记员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