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323执393号
申请执行人:蚌埠市***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城关镇工业路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36629415638。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汉族,居民,1978年6月20日出生,住安徽省固镇县。
本院在执行蚌埠市***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固镇县人民法院(2021)皖0323执393号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