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沪0109执2888号
申请执行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水阁路39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上海国电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2261号8楼B座。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国电电气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3)沪0109民初1792号民事判决已经生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撤销被执行人上海国电电气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作出的延长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石录赟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
无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