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慈溪市创利门窗有限公司与月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浙0282民初11657号

原告:慈溪市创利门窗有限公司,住所地:慈溪市古塘街道新潮塘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799517800M

委托诉讼代理人:史兹中,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月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慈溪市周巷镇开发东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14478019XC

第三人: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慈溪市古塘街道明州路****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144832017L

原告慈溪市创利门窗有限公司诉被告月立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申请免交、缓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慈溪市创利门窗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徐 斌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  胡 寅

代书记员  杨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