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川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诸暨市大唐街道柱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81执4200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宏川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诸暨市大唐街道柱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宏川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诸暨市大唐街道柱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诸暨市大唐街道柱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履行其应尽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