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坤建材有限公司、湖南省醴陵市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211执3199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民坤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花园一村32栋207号。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湖南省醴陵市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株洲市醴陵市左权南路(***村委会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4年9月4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申请执行人湖南民坤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省醴陵市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