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德诚建设有限公司

丁军强、河南德诚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豫1422执保357号
申请人丁军强,男,1970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睢县。
被申请人河南德诚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安阳市林州市兴林路东段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688189648D。
法定代表人王磊,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丁军强与被申请人河南德诚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丁军强于2022年4月22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280000元的存款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德诚建设有限公司的银行、微信、支付宝存款28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丁兴魁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刘 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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