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宏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赵坤、黑龙江宏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0403执保431号
赵坤、黑龙江宏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赵坤与黑龙江宏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黑龙江宏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中国银行账户内存款5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保全完毕。至此,赵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黑0403财保138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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